10.3969/j.issn.1671-394X.2011.09.003
国际人权保护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以德国国际私法为视角
国际人权条约具有类似宪法基本权利的间接第三人效力,对成员国的国际私法有直接影响。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必须以本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为标准,对适用外国法的结果进行公共秩序审查。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引入国际人权条约不会导致盲目排除外国法。
国际私法、国际人权条约、公共秩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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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8.2(国际法)
中国法学会2009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D0948;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6-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