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94X.2010.07.005
劳务派遣的分类及其对立法的意义
未将常雇型劳务派遣与登录型劳务派遣进行分类规范是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立法和实践混乱的根本原因.常雇型劳务派遣与登录型劳务派遣运行机制不同,两者对经济社会发展、劳动者利益保护、社会就业影响差异较大,分类立法可能是目前解决劳务派遣立法和实践混乱的较好的方法.
常雇型劳务派遣、登录型劳务派遣、待雇期间、退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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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7(经济法、财政法)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09B67
2010-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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