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94X.2004.03.015
关于我国自然人属人法制度的思考
文章论述了我国现行的自然人属人法制度的三个特点,即一是在自然人属人法的标准问题上采用了住所地法、定居国法、经常居住地法、本国法、行为地法等多元结构模式;二是在将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于属人法领域过程中既遵循传统又有所创新;三是在属人法的适用范围问题上不仅考虑到了冲突法上的公平,也顾及了实体法上的公平.然后,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现行的自然人属人法制度存在的八个方面的缺陷,并就我国在自然人的能力、结婚与离婚、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扶养、继承等属人法事项之法律适用的完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属人法、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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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7(国际法)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8-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