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自建物业管理公司的利与弊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10X.2002.06.028

房地产开发商自建物业管理公司的利与弊

引用
@@ 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公司的形式大致可分为四种:一是由房管所转轨组建的;二是由房地产开发商自建的下属公司;三是由企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逐步推向社会后勤部门转变而来的;四是从事专业物业管理工作的公司.现在,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自建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较普遍,即现在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分离出来的,有的是开发企业内的一个部门或子公司.这种做法对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本文就此作如下的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勤部门、管理工作、房管所、转变、专业、行业

21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4-5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工业技术经济

1004-910X

22-1129/T

21

2002,2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