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0012:2003国际标准讲座第十六讲测量管理体系要求与法律法规要求(二)(续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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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1183.2006.04.028

ISO 10012:2003国际标准讲座第十六讲测量管理体系要求与法律法规要求(二)(续16)

引用
@@ 3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地方各级计量部门、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标准应经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后方可使用."2005年1月14日修订颁布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行业部门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持考核.省级行业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持考核.

国际标准、讲座、测量、管理体系、法律、计量标准考核、企事业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部门、计量行政部门、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省级、企业、考核办法、检验检疫、计量法规、高标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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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9(计量学)

200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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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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