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摘登)
@@2001年,全国计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国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深化计量工作改革,加快计量工作发展,以加强法制计量为重点,全面实施“390”计划,大力推进校准市场的建立,进一步完善计量法规体系的建设,全面提高计量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有效性。 1 认真研究入世对策,做好修改《计量法》各项准备工作,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计量法规体系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和WTO/TBT协议原则,结合我国国情,修改现行《计量法》中与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通行做法不相协调的方面,明确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的计量立法宗旨及其调整范围,提出《计量法》修改草案。在组织研究《计量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法规与WTO/TBT协议原则相衔接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WTO/TBT允许采用的措施,制定相应的对策,修改相应的规章,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加速《计量校准管理办法》、《煤炭贸易计量允差规定》的制定。按照WTO/TBT协议要求,清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着手建立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备案制度。加大我国计量技术法规采用国际建议的力度,为实现三年内国家计量技术法规与国际建议的兼容性达到80%的目标打下基础。 2 根据市场和用户需求,深化量传体制改革,培育和发展计量校准市场 着手研究建立量传、溯源双轨运行机制,培育和发展计量校准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和用户的实际需求。2001年在全国开始推行计量校准管理方式,允许非强检计量器具通过计量校准进行量值溯源。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根据市场和用户需求,积极做好培育和发展校准市场工作,支持企、事业单位对在用非强检计量器具实施校准,规范计量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社会计量资源,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竞争有序的计量校准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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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9;F22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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