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375.e16-2145
产地市场竞争下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效应
目标价格保险在市场价格过低时能够给予农户一定补偿,但同时也会影响农户种植决策.假设收购商决定收购价,就政府是否推出目标价格保险及其是否共享种植规划信息,建立了两个农户和一个收购商组成的农产品供应链博弈模型.比较5种方案的社会福利和农户单产利润两个指标发现,只有一个政府推出目标价格保险并且后披露规划信息,同时收购商采取歧视定价策略时的社会福利最大;政府不披露规划信息并且收购商采取统一定价策略时的社会福利最小.若都不披露规划信息,两个政府与其中一个政府推出目标价格保险几乎无差异.
农产品供应链、社会福利、目标价格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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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53.4(物资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项目71301179,71402152;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资助项目13YJC630009,14YJC630034;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2014M562311;重庆市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资助项目cstc2016jcyjA1657
2017-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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