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中國的"樂"和"音樂"——寫在《中國歷代樂論》出版之際
在中國古代,音樂事物的基本關係可以概括爲"樂""音""聲"三分,即分爲祭祀音樂、宫廷燕樂、民間音樂三個層級."音樂"起源於以耳聽風,亦即用音樂方式來偵知季節的變换.它經歷了由"風"生"律"、由"律"生"音"、由"音"生"樂"的過程.所以在傳統觀念中,律被視爲"樂"的本質,律、曆、度、量被當作共生的事物,音高的地位遠遠高於節奏和旋律.衹有細讀"樂論"文獻,纔能瞭解中國古代音樂思想的這些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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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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