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以禮解《詩》之限定 ——從《詩論》評《關雎》説開去
從孔子開始,儒家學者便傾向於以禮解《詩》.然而就古代作爲頂層設計的禮制而言,無論是其製作,還是其施行,都爲土俗留下了大量空間,形成了禮制的巨大罅隙.《詩經》中一大批基層樂歌就是在這些罅隙中萌生和成長的,它們儘管隨遒人采詩言制度的實施匯集於朝廷,但天生就包含着對禮制的乖違.”法度張設,未必奉行”的現實,以及三百篇産生後,儒者基於政教倫理期求設置的禮文往往與詩作立足的土俗不契合等等,都進一步削弱了以禮解《詩》的合理性.《詩經》不少文本都呈現出對禮制的暌違.有些禮文明確規定婚禮不用樂、婚禮不賀,可無論是詩歌本文,還是古代社會通行的史實,均可證明相反的情况存在.存於上海博物館的新出土文獻《詩論》嘗評析《關雎》,認爲該詩末章以鐘鼓之樂慶賀男女婚配,這是暗示後世禮文經不斷建構、前後不一、與三百篇文本不必契合的重要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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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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