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235.2004.05.024
关于畜禽产地检疫工作的探讨
@@ 产地检疫是防止患病畜禽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是搞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1997年,农业部提出各地用三年时间实现产地检疫到位,即:所有县、乡(镇)、村均开展产地检疫;规模化养殖场(禽类500只以上、猪50头以上、大牲畜10头以上)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农村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屠宰点、交易市场成交的动物,产地检疫证回收率达到100%;调运动物检疫证回收率达到100%.
畜禽、产地检疫、动物疫病、回收率、规模化养殖场、预防工作、流通环节、交易市场、动物检疫、农业部、屠宰、牲畜、禽类、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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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1.34(动物医学(兽医学))
200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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