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簡《效律》考釋一則
睡虎地秦簡《效律》簡58-60中的"計脫實"、"出實多於律程"和"不當出而出之"三種行爲分別指在會計中故意漏記、少記財物,支出物資時超過法律規定的標準,支出不應支出的物資.三者都對官有物資造成了實際損失,而不僅僅是會計帳面上的錯誤.該條律文雖然與《二年律令·效律》簡352內容類似,但適用對象並不相同,後者爲懲罰涉事人員的一般性規定,該條則是對監管不力者官嗇夫的具體處罰標準.
睡虎地秦簡《二年律令》、《效律》
K87;K85
2016-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