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办案成为商品
@@ 从报上获悉柳州警方招标破大案,我感到莫名惊诧,在办案成为商品的同时,还会使人产生许多可怕的疑问:
警察原来就不破大案,专破小案的吗?只有和奖金记功嘉奖联系起来,警察才会发挥令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绝招吗?在重奖之下,如果破不了案,没收风险金就相当于惩罚了,为什么惩罚就一定是钱而不是其他像降级之类的呢?还有,如果我是柳州警察,我突然获得了宝贵线索,但没有在中标之列,那我岂不是要作壁上观了?我成功中标之后,其他的警察有了宝贵线索,会"无私"提供给我吗?
200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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