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22.01.009
RCEP中服务贸易条款的解读及蕴含的商机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由东盟十国于2012年发起,其成员国包括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020年11月15日,经过8年的谈判,中国正式签署了RCEP,并于2022年1月1日生效.RCEP生效后,经批准的成员之间超过90%的货物贸易最终将实现零关税,这是中国签署的首个具有政府采购承诺责任义务的区域性贸易协定.RCEP的签订对于中国加快制度性开放、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RCEP共分20个章节,14000多页庞大的文字和附件,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营商环境四个方面.解读RCEP中的服务条款可以发现,与之前的国际协定和规则相比,RCEP的服务条款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等方面有突破之处.服务贸易的核心任务可以以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全面清单等方式体现,服务贸易重点关注的领域可从国别、行业和产品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并体现出不同国家、不同行业、未来产品的商业机会.
RCEP、服务贸易条款、正负面清单机制、全面清单、东盟、区域累积规则
DF961(国际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合作项目
2022-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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