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20.11.018
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软法性质及其合法性控制
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是在当前国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大背景下,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依据自身法定职责制定颁布的软法.实践中,备忘录在整个信用惩戒体系中具有"源头性"地位,对公民权利产生广泛影响,理应对备忘录进行合法性控制.
社会信用、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软法、行政裁量
DF3(行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大研究专项项目"中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立法研究";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经复议行政案件被告规则研究"
2021-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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