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请求权"潜脱"执行问题研究 ——兼论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一条的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6917.2019.04.017

不作为请求权"潜脱"执行问题研究 ——兼论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一条的完善

引用
不作为请求权的"潜脱"执行,既不同于规避执行行为的执行,也不同于执行活动中一般再次违反不作为义务的执行.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一条有关"潜脱"执行的法律规定,不利于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徒增诉累,浪费审判资源,且违背民事诉讼禁止重复起诉的基本规则.为此,在参考借鉴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有关理论思想及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执行实践的实际情况,应当调整现行司法解释的指导思想,在法律规定上增设防止与规制"潜脱"行为的机制与内容,将原"执行终结六个月"的规定修改为"终结本次执行",并在法律上对于"潜脱"执行的申请、审查程序以及必要的救济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潜脱"执行、立法检视、《民诉法解释》、法条完善

DF72(诉讼法)

2019-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99-10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广西社会科学

1004-6917

45-1185/C

2019,(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