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终身监禁的性质与适用 ——与张明楷教授商榷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6917.2019.01.017

再论终身监禁的性质与适用 ——与张明楷教授商榷

引用
终身监禁与死刑一样,并不是刑罚制度本身侵害了人的尊严,而是野蛮、残虐和不文明的执行方式侵害了人的尊严;将无期徒刑分为"可以减刑、假释"和"不得减刑、假释"两种情形,进而取代终身监禁,从文字表述、刑罚体系和立法技术来说都存在问题,在后死刑时代,终身监禁与无期徒刑并不仅仅是名称上的区别,而是具有方法论和体系化上的差异;死刑的存废是一个整体的刑罚观念问题,从国家的反腐政策、转变人们的刑罚观念以及作为废除死刑的催化剂等各方面考察,终身监禁能够成为死刑的过渡,乃至替代措施;终身监禁的减刑只存在于被宣告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形,但是,在已经执行终身监禁期间,不存在减刑的可能性;终身监禁溯及力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应当只考虑新旧刑法法定刑轻重的比较,而不是量刑规则轻重的比较.

终身监禁、死刑替代措施、减刑、溯及力

DF612(刑法)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刑法理论争议问题批判性研究——基于马恩经典文本的解读"FXY2019020

2019-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03-11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广西社会科学

1004-6917

45-1185/C

2019,(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