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18.12.027
司法公信力目标下司法透明度建设方向探索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对司法的认同程度与信服程度,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司法公信力的建设应遵循司法属性和规律.司法透明度是将包括司法主体、司法活动过程、司法活动结果等与司法活动有关的各类信息公开,其建设是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的,因而应加强专业化和大众化.其中,司法裁决透明度作为司法透明度的重要内容,提升司法裁决的透明度能够有效地推动和完善司法公信力的建设.具体来说,应在裁判文书的说理、司法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上作进一步改善.
司法公信力、司法透明度、司法改革
DF8(司法制度)
中国—东盟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一般项目"中国—东盟区域合作法律制度研究"CW201615
201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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