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18.03.020
刑罚改革的政策化诱惑及其风险——以明代充军刑为例证
为调剂刑罚体系的失衡和缓解兵源紧张,明朝廷在五刑体系之外增加了充军刑.不过,由于负载着过高的政治使命,充军刑并不可能真正起到平衡刑罚体系和扩充兵源的作用.明代充军刑改革失败的历史经验表明,对社会目标的政治性预设,并不是仅通过刑罚改革渠道就能得以实现.刑罚制度的变革不能违背刑法的基本原则,不能违背刑罚的基本精神,任何附带有过度政治预期的刑罚改革提议都有必要慎之又慎.
刑罚改革、政策化、明代充军刑、风险
K24;D924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案财物处置问题研究”XSP18YBC102;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项目“职务犯罪处刑过轻问题研究”14YBA144
2018-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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