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17.06.018
对抗与对话:论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新型检律关系
"侦查中心主义"下检律关系存在着检察官对律师尊重不够、检强律弱不对等、互相协作信任不够、检律对抗流于形式、检律关系出现异化等困境."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新型检律关系,要求二者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对抗、协作对话、相互监督.推动新型检律关系的构建,检察机关必须主动作为,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增进尊重互信;建立八小时内沟通协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监督与惩戒机制;健全有关诉讼程序制度等.
以审判为中心、检律关系、良性互动
DF8(司法制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FX007;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gxun-chxzs2016030
2017-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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