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16.06.024
共同正犯抽象事实认识错误问题探析
共同正犯的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存在于不同构成要件之间,其在共同正犯意思联络不一致下对共犯人“合意”的解读,以及在意思联络一致下犯罪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对各共犯人的归责问题存在较大争议。然而,法定符合说以部分犯罪共同说为基础进行修正,有条件肯定意思联络不一致下共犯人“合意”,阻却意思联络一致下犯罪过程中出现错误时故意的成立,不仅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更与罪刑法定原则相统一。
共同正犯、抽象事实认识错误、修正法定符合说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6-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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