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16.01.008
中越合同履行抗辩权体系比较研究
中越合同法均规定了合同履行抗辩权体系,中国合同履行抗辩权由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构成三元结构体系,越南合同履行抗辩权则由不安抗辩权和顺序履行抗辩权构成二元结构体系。中国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三元结构体系虽然具体但存在重合、冲突之处,越南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二元结构体系虽然粗疏但有先进性,因此,中国可以结合自身国情和立法传统,借鉴越南的有益经验,重构以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为内容的二元合同履行抗辩权体系。
合同履行、抗辩权体系、比较研究
DF525(民法)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08BFX001
2016-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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