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15.10.020
新《民事诉讼法》中检察建议的适用标准与适用程序
2012年修订的新《民事诉讼法》将检察建议与抗诉并列,作为检察监督的法定方式,其中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适用的法定情形完全相同,其效果未能得到有效体现.再审检察建议、一般检察建议和抗诉在具体的适用情形上应做区分,民事检察监督中应建立以一般检察建议为基本方式,再审检察建议为主要方式,抗诉为补充方式的金字塔监督模式.检察建议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其适用标准和具体适用程序.
检察监督、检察建议、适用标准、适用程序
DF72(诉讼法)
2015-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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