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14.12.031
我国“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性质的定位依据分析
矛盾性质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识矛盾的首要视角,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是区分矛盾性质的主要标准,根本利益与矛盾方式是区分矛盾性质标准内涵的延伸,从矛盾性质区分标准的整体性看,矛盾的经济基础、矛盾政治性、矛盾价值性冲突、矛盾可协调性、矛盾强度是区分矛盾性质的五个要素,并分担着不同的功能。从区分矛盾标准要素的整体性分析,“无直接利益冲突”打、砸、抢、烧等暴力化特征,具有矛盾对抗形式和强度,但同时又具有矛盾经济基础一致性、矛盾内容的非政治性、矛盾解决方式可协调性,从矛盾性质整体性分析,“无直接利益冲突”具有非对抗性矛盾的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非对抗性、矛盾性质、定位依据
D630.8(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KSO41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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