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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6917.2014.08.008

《鹿特丹规则》与三大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比较研究--基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

引用
相比《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三大海上货物运输公约,《鹿特丹规则》就承运人责任、托运人责任、运输单证等方面对以往规则有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同时又创建了海运履约方、控制权、权利转让以及货物交付等新制度、新规定,是一部具备创新性和先进性的国际公约。中国和东盟国家应接受新规则,并做好各项研究、吸收、借鉴等准备工作,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

鹿特丹规则、运输单证、承运人责任、托运人责任、批量合同

DF938(国际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后课题;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项目

201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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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科学

1004-6917

45-1185/C

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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