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13.10.022
论我国税收法律文化的转型
税收法律文化具有整合、导向、维护秩序及传载文化之功能,对征纳主体的法律意识及其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全球法律文化重构进程中,我国应当克服制约税收法律文化转型的传统因素,坚持社会主义税收法律文化方向,以纳税人权利为本位,适度推进税收入宪和税收法治化,实现税收法律文化从对抗走向合作的现代化转型.
税收法律文化、税收法治、纳税人权利本位、现代化转型
DF082(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0BFX010
2014-0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