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08.05.024
拟制与衡平:一般人格权保护之路径
一般人格权的侵权法保护路径问题涉及到侵权法的制度设计.一般人格权虽名为"框架性权利",实质上为法益,其保护力度选择乃"行为自由"与"权益保护"二种价值平衡的结果.拟制与衡平是一般人格权侵权保护的方式,但这两种途径均需借助侵权法一般条款,借助司法过程的裁量得以实现.如此,一般人格权成为具体人格权的"母权",其中的特定法益成熟后,会上升为具体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法益、拟制、衡平、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
DF5(民法)
2008-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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