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07.07.016
行政判决与民事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之比较
既判力的主观范围,是指既判力及于什么人的问题.一般认为,既判力的主观范围要具体回答既判力对法院及法官、当事人、当事人以外的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的问题.行政判决与民事判决既判力的主观范围,既有相同的规定,又存在一定差异.对行政判决与民事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进行比较分析,不仅有利于深化既判力理论的研究,而且有利于正确指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
行政判决、民事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比较
DF0-051(法的理论(法学))
2007-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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