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06.10.011
"理"实体的消解与"理"秩序的重建——对戴震理欲观的再评析
针对宋明理学将理和欲对立起来并以前者压抑后者的成见及其后果,戴震重新思考了道德原则的产生基础、价值内涵等问题.他取消理的外在性和实体性,确立了欲对理的本原地位,以实现、完善欲来重新规定理.这突出了个体感性存在的价值,同时又展现出一种能使这一价值得到普遍实现的理想道德秩序.
戴震、宋明理学、理、欲
B249.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5JJD720004
2007-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