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06.08.021
征地拆迂与私有财产权益保护
私有财产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有财产征收、征用时,无论实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都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当前的征地拆迁中,要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正当利益,就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拆迁监控资金账户,确立公平补偿的标准,严格区分公益目的和商业目的,进行公正而适度的司法审查.
征地拆迁、私有财产权、保护
DF521(民法)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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