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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6917.2006.08.018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及行使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引用
结合法理规定及我国经济运行现状,我国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应为:(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一般情形下,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3)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次债务人)的债务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5)债务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履行债权,又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6)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使主体;(2)行使方式;(3)管辖法院;(4)抗辩权;(5)行使范围;(6)行使效力;(7)费用承担.

债权人、债务人、代位权、行使条件、行使程序

DF522(民法)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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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科学

1004-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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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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