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哲学的主体性原则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6917.2005.08.011

《老子》哲学的主体性原则

引用
<老子>哲学以"道"为最高范畴,"道"的本质内涵则为"自然",是为"道法自然";而"自然"乃是自本、自根、自主、自成、自由之义,深蕴主体性思想的义理.由于"道法自然"的命题最终归结为"人法自然",故"自然"的理念实为<老子>哲学的主体性价值原则,透露出对人之主体性的重视与强调.

自然、主体性、主体性原则

B223.1(先秦哲学(~前220年))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7-2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广西社会科学

1004-6917

45-1185/C

2005,(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