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04.12.033
行政垄断与反垄断立法
分析行政垄断的特征及其消极后果;并对其产生原因作了六个方面的探究;从我国反垄断立法方面的不足指出要有效遏制乃至消除行政垄断,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继续推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政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必须在未来的反垄断法中对各种各样的行政垄断明令禁止,坚决予以制裁.
行政垄断、行政行为滥用、反垄断法
DF3(行政法)
2005-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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