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17.2003.06.034
毛泽东与列宁刑事法律思想的比较分析
毛泽东对列宁刑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刑法的"死缓"制度;二是坚持列宁"对罪犯实行强制劳动"的基本观点,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动改造罪犯的刑事政策和实践措施;三是在治党方面,坚持和完善了列宁"从重惩处党员干部犯罪"的刑事法律理论.
毛泽东、列宁、刑法思想、继承、发展
A84(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和研究)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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