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254.2016.04.016
试论我国“好法官”的司法标准
目前,人们对“好法官”的认识依然停留在“马锡五式好法官”层面,过分强调法官的品德、调解能力与群众满意,这与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不尽一致.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传统之间的冲突、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明显,只有坚持强调制度、审判以及法律至上,才能根除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顽疾,树立人们的法治意识,真正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好法官、正义实现、司法工作、司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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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2(法学各部门)
2016-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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