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254.2004.05.030
关联企业从属公司少数股东与债权人保护
关联企业,在西方出现的顺序概念是:控股公司;从属公司;公司体系;关联公司;关联企业(康采恩).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关系企业;亦称:集团企业或企业集团.我国从涉外税法始首称"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若干法律上独立的企业以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的资产联合,母公司与子公司进行集中管理或统一领导,目的是形成规模经济、实现技术更新、拓展市场份额.其间关联企业对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侵犯之情形时有发生,然则国内之相关法律规定寥寥,为防范资本风险引发社会风险,应深入探究关联企业从属公司少数股东与债权人保护方面的立法完善问题.
关联企业、少数股东、债权人、保护、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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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91(金融、银行)
200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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