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贷款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 为全面配合国务院实施"八七"扶贫攻坚战略,农业银行自1998年受国务院委托,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起了贫困地区信贷扶贫任务.桂林农行几年来共对国定或区定扶贫重点县发放扶贫贷款18179.6万元,其中法人企业贷款占93.7%,农户贷款6.3%.大力支持贫困县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为贫困县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用于基础能源发展的小电站贷款7220万元,支持建设小水电站17座,总装机47170KW.h;用于解决贫困县城居民生产生活供水贷款910万元;用于改善贫困县土特产、农副产品交易环境的产品市场建设贷款1050万元;用于支持出口创汇企业扩大生产、提高产品质量的滑石加工工业贷款2350万元;用于支持改善旅游环境、美化旅游景点建设贷款1386万元;用于扶贫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1143.2万元,支持6494户农户以种养、运输、加工劳动致富;用于贫困县发展医疗、广播电视事业贷款240万元;用于国营林场营造竹木丰产林贷款720万元;用于农产品加工及其他贷款3060万元.扶贫贷款的持续发放,对贫困县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银行的角度分析,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认真探讨和改进.
扶贫贷款、贫困县城、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国务院实施、改善旅游环境、支柱产业、农业银行、信贷扶贫、小水电站、特色产业、生活供水、扩大生产、企业贷款、贫困地区、农户贷款、能源发展、旅游景点、劳动致富、经济发展
F8(财政、金融)
200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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