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54X.2011.02.021
元明时期广西壮族土司统治区农业开发的主要成就探因
元明时期是广西壮族土司制度正式确立和全面发展的重要阶段.在王朝中央间接统治和壮族土司"以其故俗"世袭统治的双轨式管理体制下,壮族土司统治区的农业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其成就之取得,一方面是缘于王朝中央为强化其于壮族土司统治区的封建统治和各个壮族土司政权为巩固其世袭统治地位而在思想上对地域农业开发的重视,另一方面是缘于王朝中央和壮族土司为达到巩固统治之目的而采取的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壮族土司统治区农业经济的开发,一方面为其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夯实和强化了壮族土司制度统治的根基,使得壮族土司制度在元明时代得以正式确立和全面发展,进而达到它的鼎盛时期.
元代、明代、广西、土司、农业
C95;G03(民族学)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华南边陲传统民族社会的国家认同--以壮族土司制度为实证》08XMZ015
2011-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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