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设置劣后债权的问题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破产法设置劣后债权的问题研究

引用
中国破产法设置劣后债权的法理依据在于,区分不同债权人地位、债权性质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偿债,适应破产原因采“停止支付”判断标准致破产财产清偿普通债权后仍有剩余的可能性,回应公司法引入“衡平居次原则”和金融法中次级债券之需要;可行性在于劣后债权与公共政策的弱相关性.破产法应将除斥债权转为劣后债权,认可约定劣后债权,规定股东利润支付请求权及衡平居次原则下的母公司债权等具体劣后受偿类型,并限制劣后债权人权利,完善相关程序性规定.

破产法、劣后债权、立法建议

37

D922.29(中国法律)

2015-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8-141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