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390.2007.06.02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我见从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想到的
@@ 2007年7月6日,<中国绿色时报>在头版发表了题为<伟大变革起于青萍之末>的文章.确实,被誉为林改”小岗村”的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是第二次土地革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锋,成为这次改革中当地改革成功的范例,符合国家对农村林业实行的一贯方针和政策,当地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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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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