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77.2005.z1.020
浅析广西退赔期票
@@ 1961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发行退赔期票(以下简称广西期票),期票面额为伍圆(图一)和拾圆(图二)二种,发行金额为2325万元①;之后,经财政部、人民银行批准,桂平支行在1963年5月补发期票0.8万元;1965年8月,钦州地区由广东省划归广西管辖,原广东省在钦州地区发行的期票金额298万元,亦划归广西.因此,广西期票发行总额为2624万元.
广西、人民银行、广东省、壮族自治区、钦州、地区、财政部、总额、中国、管辖、分行
K87(中国文物考古)
2006-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