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77.2005.01.009
银监机构分设后基层央行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 200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的最基层行--县(市)支行实现了监管业务分离、银监机构分设.根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银监机构分设后,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层行要在职能转变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在法律规范下担负起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任.但是,由于银监机构分设的时间不长,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的部分职能定位尚未明确,导致目前基层央行在开展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机构分设、人民银行法、中国、维护金融稳定、分支机构、县域经济发展、基层行、化解金融风险、职能转变、职能定位、业务分离、派出机构、履行职责、金融服务、基层央行、货币政策、法律规范、修订、辖区、授权
F8(财政、金融)
2005-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5-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