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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5477.2001.12.018

如何界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引用
@@ 笔者认为界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标准如下: 1、有偿还本息能力,故意拖欠按照合约应当归还的贷款本息; 2、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在清偿债务前,将企业财产用于职工安置及支付其他费用(原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除外)的;

逃废银行债务、职工、政策规定、行政法规、清偿债务、企业财产、其他费用、国家法律、故意拖欠、标准、保险费、行为、能力、合约、工资、当归、贷款、安置

F83(金融、银行)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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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6452

45-1032/F

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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