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涉毒现象的司法认定——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9438.2017.03.006

网络涉毒现象的司法认定——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涉毒行为归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有违刑法以实行行为作为定罪依据的传统.网络涉毒行为包括“传统毒品犯罪的网络化”“利用网络实施毒品犯罪”“发布实施毒品犯罪活动信息”三种类别,应以实行行为严格区分毒品犯罪和网络犯罪,当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实行行为不满足现有法律的打击标准时,不应以牺牲互联网的法益为代价扩展刑法适用的范围.

网络涉毒、网络服务提供者、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法修正案(九)》

30

D914(法学各部门)

2016年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项目2016JKF01201

2017-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2-3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1008-9438

45-1333/D

30

2017,30(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