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物证收集实务研究
收集、运用物证来证明案件事实是侦查办案中行之有效的侦查取证途径.侦查实务中应从证据能力和证明效力两个维度收集物证,使物证具有证据能力,可从证明物证的来源、证明物证真实可靠以及证明物证收集、固定、保全过程合法三方面进行.物证间接证明案件的特点决定了单一的物证不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关联性是物证具有证明效力的核心条件.
公安改革、刑事执法、规范化
29
D918(法学各部门)
2015年度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KY2015YB376;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GAT2014-24
2016-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