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21X.2022.06.017
对有偿收回(购)国有土地有关问题的思考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为例
为统筹管理、合理利用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广西自2019年起启动集中收储盘活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工作.该项工作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强化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筹措自治区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有偿收回(购)国有土地工作中,仍存在土地被非法占用导致收储难、土地出租管理混乱导致解租拆迁难、补偿标准不统一导致安置难,以及特定单位土地补偿款缴回国库未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笔者以广西收回(购)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工作的实践为例,对收储盘活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土地、有偿收回、有关问题
F321.1;D922.39;F7301.0
2022-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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