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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321X.2015.08.007

对非法占地建房行为该如何处罚?

引用
案情简介:2012年3月,A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咨询电话,询问B某正在C地大面积占地建设厂房,不知其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办理情况如何?放下电话后,国土资源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核查.来到C地,执法人员发现现场已经建成钢架彩瓦厂棚1个,还有两个厂棚也正在施工当中.经实地勘查测量,3个厂棚共占地3253平方米,折合面积4.88亩.B某坦言,他是在一个星期前开始建设厂棚,建成后准备用作小型加工作坊,现在还没来得及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发现B某存在违法占地行为后,A县国土资源局向B某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非法占、违法行为、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建设用地、咨询电话、违法占地、审批手续、大面积、勘查测量、通知书、工作坊、小型、现场、瓦厂、施工、群众、核查、钢架、处理

F29;S23

2015-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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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国土资源

1672-321X

45-1313/P

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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