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21X.2015.03.009
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广西全面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的部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财产权意识不断提高,对产权保障和交易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分部门对不动产进行分散登记的弊端日益显现.分部门登记导致不动产权利相互交叉、重叠,不利于权利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不动产交易安全,影响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和有效运行.同时,由于登记机构设置重复,登记部门多,人为地增加了公民和社会组织负担,影响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不动产、登记制度、广西、动产登记、政府行政效率、市场经济体制、社会组织、社会主义、设置重复、人民群众、权利人、交易、合法权益、登记机构、产权意识、产权保障、安全、公信力、重叠、职责
D92;F83
2015-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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