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21X.2015.02.010
撤销该错误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是否妥当?
案情简介:
2012年9月,S市国土资源局经核实发现,2001年颁发给光明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存在面积错误,也就是说颁发给光明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属于错误登记.S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听证后,因光明公司不配合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S市国土资源局作出撤销光明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光明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撤销、错误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市政府、组织、起诉、面积、合注、法院、案情
D92;F30
2015-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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