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21X.2013.04.010
强化宅基地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农村宅基地是村民建住宅安身立业的基础,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农村宅基地数量大、分布广,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可以促进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保护耕地资源,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1年7月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作出了相应规定,但相关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缺乏操作性.随着形势的发展,农村一户多宅、未批先建和宅基地面积超标等问题越发突出,加上由于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宅基地审批手续繁多、审批时间过长,农民建房的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引起矛盾与纠纷,激发了部分农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不满情绪.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加和家庭小户化,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将会越来越迫切.因此加强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管理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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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F4
2013-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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