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省首创耕地保护激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各区、镇、村和基层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保护农田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有效落实基本农田有偿保护制度,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土地开发整理奖励办法》和《厦门市基本农田管护费使用管理办法》,两项政策在福建省均属首创,这将促使厦门市耕地保护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
耕地保护工作、厦门市、激励制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基本农田、基层群众、补充耕地、保护制度
F32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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